清华大学国际教育 出国留学 清华大学国际教育
出国留学本科项目
网站首页 新闻动态 本科项目 硕士项目 教师风采 在线报名
问题解答 关于我们
出国留学硕士项目
合作机构   新闻动态
推荐项目 学术通本科留学课程第五期(美..
推荐项目 英国诺丁汉大学本科基础课程
推荐项目 全球评估证书(GAC)大学预..
推荐项目 出国英语及商科基础课程招生简章
推荐项目 GAC全球大学名录
合作机构
下载园地
咨询方式
010-62795974 刘老师
010-62794841 张老师
010-62789484 曾老师
010-62789775 闫老师
010-62788014 乌老师
咨询方式
传真:010-62795900
邮箱:
jyxyliudan@mail.tsinghua.edu.cn
beizi@mail.tsinghua.edu.cn
联系方式
学生园地 您现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学生园地
 
 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入学与注册

1、经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出国留学项目中心审核录取的学员,须凭录取通知书,按规定日期来校报到,并按规定缴纳学费,方准予注册,成为正式学员。

2、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,需提前向项目中心请假。无故不按期报到者,将被取消入学资格。

3、新生入学后,需到清华大学医院进行入学体检,如发现有不适合在校学习的传染病或先天性、遗传性疾病,将予以劝退。

4、新生入学后,如经查实在毕业证书、成绩单等入学资格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,即取消入学资格,一切责任由学员本人承担。

 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学管理

(一)      课堂纪律

1、学员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,不迟到,不早退,讲课过程中不得随意进出教室。

2、上课时请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,不得在上课时听讲电话。

3、不得在教室里大声喧哗,自觉维护安静的学习环境。

4、教室内的多媒体教学设备,学员应自觉爱护,不要随意开关,如有损坏将视损坏程度予以赔偿。

5、学员应自觉维护学习环境的清洁,不得在教室及楼道里吸烟、吐痰及乱扔废弃物。

6、注意仪表,衣着整洁。

 

(二)      考勤管理

1、学员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。

2、学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上课,需提前向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请假,请假3天以上,需提交书面申请,病假需附医院证明。

3、学员未经批准擅自缺课者,按旷课记,每门课程累计旷课课时超过20%该门课程予以重修,费用另计。学员在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课时超过总课时一半,将不能获得本项目的结业证书。

 

(三)      考试与考核

1、学员在校学习期间,必须参加所修全部课程的考核。考核一般在学期末进行。

2、考核形式包括闭卷考试、开卷考试、论文及课堂报告等形式,具体采取何种形式由任课老师决定。

3、课程的考核采用下列评分制:

优等        High Distinction        (HD) 80-100

良好        Distinction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D)  70-79

          Credit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C)  60-69

通过        Pass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P) 50-59

不及格       Fail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F)  49

4、课程的考核将综合考虑考勤、平时作业及期末考试等各方面,具体的考核标准由任课老师和项目组共同确定。

5、任课老师将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对学员作业和试卷进行评分。如学员对任课老师的

评分有异议,可于收到评分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班主任提交书面复议申请。复议结果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学员。

6、学员应遵守考试纪律,如有作弊行为,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,情节严重者将被勒令退学。

 

(四)      补考和重修

1、清华阶段课程设有补考,考试不及格或有特殊原因未能正常参加考试者可以申请补考,补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;

2、补考不及格或有特殊原因未能正常参加补考者可以申请重修,并缴纳相应费用。重修一般不单独安排,学员必须参加下期班相同课程的学习和考核。

3、重修仍不合格者,无法获得本项目的结业证书和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。

4、每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在成绩单中只记载一次,参加补考通过的按“通过(Pass)”记录,参加重修通过的按重修的成绩记录。

 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习过程管理

(一)      休学

1、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学员,可以申请休学。学员休学,需填写《休学申请表》,经项目中心批准后方可休学。

2、休学时间一般以一学期为限,如存在特殊原因需延长休学时间者,需重新提出申请,经报项目中心批准休学时间累计最长不得超过一年。

3、休学期满的学员,应于复学学期开始前提出申请,并在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。因病休学者,复学时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“病已痊愈可以正常学习”的证明。

 

(二)      退学

1、学员退学须在开学后20日内提交书面申请,得到批准后办理退学手续,并按照协议约定办理退费手续。

2、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将被勒令退学,不予退费:

(1)    考试舞弊情节严重者;

(2)    学员有严重违纪行为并造成重大后果者;

(3)    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;

(4)    一学期内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一半者。

3、退学的学员应自批准退学之日起两周内办理退学手续,无故逾期不办理者,将被注销其在校的各种手续。

 

 

四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奖励与处分

1、对于设有奖学金名额的项目,项目中心将根据学员在读期间的成绩(包括清华阶段各科成绩和雅思成绩)和综合表现,向国外学校推荐奖学金人选,最后由国外学校确认获得奖学金的学员。

2、对于违反学校纪律、破坏公物、道德败坏、违法乱纪的学生,项目中心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,并向项目相关的外方学校通报。处分的级别为:警告、严重警告、通报批评、留校查看、勒令退学。

 

五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结业管理

1、完成本项目的学习,达到规定出勤率并考核通过,将获得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员颁发的结业证书。

2、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:

(1)    有一门课程考试(含补考、重修)未通过者;

(2)    有一门课程出勤率低于80%,或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课时超过总课时一半者;

(3)    学习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并造成重大后果者;

(4)    被发现在录取资格上有弄虚作假行为者。

3、学员结业,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(包括住宿、图书证、上网帐号、学员证的清帐退证手续),否则不予领取结业证书和成绩单。

4、学员如因个人原因暂时不申请出国,或雅思成绩未达到出国的要求,项目中心将保留其继续申请相关项目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资格。

首页   新闻动态   本科项目   硕士项目   教师风采   问题解答   关于我们
版权所有: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培训中心
地址:清华大学校本部经管学院西侧托福考试中心院内(设备厂) 邮政编码:100084
Tel:86-10-62788014 Fax:86-10-62795900 技术支持:创想家园